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静电安全界限内容如下:
静电产生的火灾和爆炸的安全界限是用静电放电能量来表示的。其放电能量必须比可燃性物质的 小点燃能量大。由于放电能量不易求得,所以由静电引起的爆炸和火灾的安全界限用等于 小点燃能量的放电能量来决定,或用等于 小点燃能量的带电状态(带电电位和带电量等) 表示。此安全界限只是一个大致标准,因为它还受放电空间的特性和接地体的形状等其他因素影响。
1.导体的灾害界限
带电体是导体时,如果发生放电,在一般情况下,是将所储存的静电能量几乎全部变成放电能量而放出。因而在导体上所储存的静电能量等于 小点燃能量时,则可认为是有产生爆炸和火灾的危险的,所以产生爆炸和火灾的界限可以考虑为相当于储存 小点燃能量的带电电位和带电量。
带电体是导体时,其储存的静电能量可用下式表示
w =12cv2=12qv =q22c
式中 c———导体的;
v———带电电位;
q———带电电荷量。
带电导体储存的能量等于放电能量即等于 小点燃能量时,如果用 wmin表示混合物的 小点燃能量,则导体的危险电位和危险电量可用下式表达
按照w=12cv2=12qv=q22c可以绘制成如图1所示的曲线以便应用。
图1带电物体上储存能量与带电电位的关系2.绝缘体的灾害界限
带电体的电导率在10-8s/m以下或表面电阻109ω以上的绝缘体产生放电时,由于其上电荷不能一次全部放完,其静电场所储存的能量也不能一次集中释放,因此绝缘体的放电产生爆炸和火灾的界限,不能用带电导体的计算公式求得。要准确确定绝缘体的危险电位是很困难的,不过可以肯定,静电电位30kv的绝缘体在空气中放电时,放电能量可达数百微焦耳,足以引起某些爆炸性混合物发生爆炸。
应当强调指出,由于绝缘体的静电及其放电情况都比较复杂,为了鉴别绝缘体静电的危险性,必须重视现场运行经验。并特别注意下列情况:带电状态很不均匀的场合;带电量和极性容易发生变化的场合;在绝缘体中有局部的电导率高的部位,并且这种绝缘体是带电的;在带电的绝缘体里面或近旁有接地的导体。